6月29日,在忙碌的第二季度结案月底,嘉鱼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收到了一封远方的来信,信中的字里行间,顿时将人拉回了当时一场跨越1000公里在监狱里的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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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李某和贺某相识,二人自由恋爱并于次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夫妻关系和睦,家庭美满幸福。2020年,贺某怀二胎期间,李某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逮捕,在福建省某监狱服刑至今。2021年2月,二胎女儿出生,2023年4月,贺某以夫妻感情彻底破裂为由,诉至嘉鱼法院要求与李某解除婚姻关系。
如果真的感情破裂,贺某为何在生下二胎之后,时隔三年之久才提出离婚?这样反常的行为,引起了法官的注意,于是,承办法官多次与监狱沟通联系,想要找出二人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
经承办法官多方了解,原来李某入狱时,贺某正身怀六甲,李某虽入狱两年多,但改造期间双方感情一直很好,经常书信联系,只是因为疫情一直无法探视会见。然而,在一次偶然的机会,贺某无意间从李某留在家中的手机中,发现了李某与其他女性言语亲密的记录,顿感心灰意冷,一气之下一纸诉状诉至嘉鱼法院,要求判决离婚。
夫妻感情是否彻底破裂,是审理离婚纠纷案件的主要焦点问题,在多次庭前与贺某沟通的前提下,承办法官决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更重要的是安排一次让双方可以当面沟通交流和解开心结和矛盾的会见。
2023年5月,在承办法官和法官助理的帮助下,贺某带着两岁多的女儿走进了李某服刑的福建省某监狱,隔着监狱会见室的玻璃,李某看到了两年多未曾见面的妻子贺某,也第一次见到了自己两岁多的女儿小婷。
贺某:“这是你还没见过的二宝,你进去的时候,她还在我肚子里……这两年我都没有想过放弃你,这次我提出离婚,你知道是为什么吗?”
李某:“孩子都这么大了吗?有感觉到,因为这半年你都不给我回信了,对不起,希望你再给我一次机会,希望法院再给我一次机会。真心感谢法官能不远千里前来,这是我这两年来唯一一次的喜悦,不论结果如何,我都会努力改造,争取减刑,早日出来弥补你们……”。
调解结束,双方核对笔录无误并签字确认。两岁多的小婷性格活泼,在妈妈的怀里挥舞着小手对着李某比划着牵手,在贺某的示意下,小婷开始对着李某咿咿呀呀叫着“爸爸”,此时李某眼中满是感动和愧疚,而贺某的声音也开始哽咽。
临别时,贺某一步三回头,李某也隔着玻璃紧紧跟随,久久不愿离去,男儿有泪不轻弹,但此刻的他落泪了,这泪水有感激、有悔恨,更多的是不舍,同时也庆幸,幸好妻子肯原谅、幸好女儿还懵懂、幸好管教民警很有耐心、幸好承办法官很负责、幸好一切都还来得及。
2023年5月,嘉鱼法院作出判决:原、被告有和好的可能,故对原告的离婚诉求,本院不予支持。判决书送达后,贺某未提起上诉。
在判决书中,承办法官这样写:“本院认为,原、被告自由恋爱相识,于2011年办理了结婚登记,结婚至今已十余年。二人自由恋爱并步入婚姻生活,应视为建立起一定的夫妻感情。被告服刑期间,原告也表示会等待被告,双方之间的矛盾主要是被告目前自由受限,缺乏沟通交流所导致,原、被告应当加强夫妻间的信任,沟通与交流,共同克服生活困难,为自身及小孩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希望被告认真改造,争取早日与家人团圆。”
“法在有情人那里,法便有情。”纸短情长,道不尽世间大爱与希望。李某的信中满是对司法为民的感激、对自己妻子及孩子的爱和对未来生活的希望。短短的一封信,不仅折射了新时代人民法院的责任和担当,更体现了嘉鱼法院人与人民群众彼此间的信任和关怀。